今年,贵州省黔东南荔波县印发荔波县产业大招商“以商招商”政策措施实施方案》,进一步拓展招商渠道、提升招商质效,并发动商(协)会、企业、个人积极参与产业大招商,全面助力荔波县招商引资工作,以此助推县域实体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计划。
奖励措施:商(协)会、企业以商招商引入链条产业项目落地的、通过以商招商落户企业且有实质成效的(税收50万元以上)在荔波县享受下列政策鼓励。
1、免费游荔波
企业高管及家人(直系亲属)游览荔波所有景区免门票。
2、荣誉鼓励
1.优先向州人民政府推荐聘请为“黔南州人民政府招商引资顾问”;
2.评选“荔波县以商招商荣誉奖”;
3.对贡献突出的授予“荔波市民”。颁发证书和奖牌,鼓励持续深入开展以商招商。
3、奖补政策
1.引入产业项目(房开项目除外)建成投产后,投产第一年税收县级留存部分的100%、第二年税收县级留存部分的50%,用于支持引资商(协)会、企业(个人除外)技术改造、研发创新和对商(协)会、企业作出突出贡献人员的激励等(每年度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)。
2.通过以商招商落户我县的企业,符合省、州、县相关优惠政策的,我县帮助争取相关优惠政策落实兑现。
4、就诊就医绿色通道
企业高管在我县公立医院就诊就医享受绿色通道,优先服务。
5、子女入学任意选校
企业高管子女在我县就读,符合年龄条件的,我县公立学校任意选择。
6、产品宣传推广
对企业生产的产品,符合条件的:
1.优先征集入驻县政府采购电子卖场,对各机关单位采购限额标准以下相关产品的,优先在县政府采购电子卖场上进行直购。
2.优先帮助在县域内进行宣传推广。
3.优先推荐参加省、州、县组织或参加的各类节会活动进行宣传推广。
7、保障服务
投资额达到5000万以上规模的项目,采取“一个项目、一名县级领导、一个专班、一名特派员”方式全程“保姆式”跟踪服务,帮助企业协调解决困难和问题,确保项目顺利实施推进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