三、项目概况
项目总投资29406.93万元,占地约113亩,拆迁民房约38000㎡;以现有玩易窝为核心区修建一条长583米、宽12米的环园路,修建21277.3㎡的广场绿化、17408.7㎡的广场青石铺垫及部分假山、仿古凉亭、文化柱。
四、项目建设内容及工期
1、本次实施区域为现有玩易窝核心区,周边扩展113亩地的范围,修建一条长583米、宽12米的环园路,修建21277.3㎡的广场绿化、17408.7㎡的广场青石铺垫及部分假山、仿古凉亭、文化柱。
2、建设工期:2016年12月至2017年11月,共计12个月。
五、项目投资及回购
项目采用投、融、建一体模式进行投资建设,项目征拆约需1.32亿元,招商人资金未到位时,投资人需负责征拆资金1.32亿元。投资人签约并投资建设后一年内,招商人全额返还所交纳的履约保证金。工程进度完成达总工程量的95%时,招商人按合同总价的30%支付工程款给投资人,工程验收合格,竣工结算经审计部门审定,扣除已支付的工程款后的剩余工程款,招商人自工程完工的次年起分五年不计息进行回购,每年偿还比例为剩余工程款的30%、20%、20%、20%、10%,于每年1月份支付。
六、质量标准
按照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,均需符合现行国家建设工程验收合格标准。
七、投资建设单位资格要求
投资单位报名时,须向招商人的指定账户一次性交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2940万元,如未中标,则退还保证金;如中标为本项目的投资人,则所交纳该履行保证金将作为项目建设的前期费用(用于本项目的土地征收费及地上附作物迁改费等)。
八、投资建设单位报名需提交的材料
1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、税务登记证。
2、企业资质证书。
3、企业简介(含类似项目业绩证明)。
4、融资建设单位需提供银行18000万元人民币以上(含18000万元人民币)的资金证明。
九、预、结算编制及计价规则
1、本项目合同价为项目预算经审计部门审核后的指导价。
2、项目预、结算及实施过程中的工程量增减按相应的《贵州省工程计价定额》(2004版)及相关调整文件计价,材料按工程同期造价信息贵阳地区价格计算。
3、项目预、结算需经审计部门审定。
十、报名起止时间及地点
报名时间:2016年9月27日起至2016年10月10日止,每天上午9:00—下午17:00时。
交纳保证金时间:2016年9月27日起至2016年10月10日止,每天上午9:00—下午17:00时。
融资建设单位评选时间另行通知。
报名地址:修文县市政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(修文县龙场镇长征路新都口岸10栋1单元2楼2号)。
十一、招商说明
1、项目所需的建设资金(含项目前期费用及完成图纸、工程量清单所示的全部内容所需的费用)由中标投资建设单位全额垫资。
2、招商人不统一组织安排现场踏勘和召开答疑会,投资建设单位均可自行对项目进行考察,考察费用由投资建设单位自行承担。
3、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资。
4、有意向的投资建设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均可报名,报名人数不限,报名人数只有1人的,该报名者即确定为投资建设单位;报名人数为2人或2人以上的,按照《修文县玩易窝公园项目招融资建设单位评选方案》确定最终投资建设单位。